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行政诉讼

派出所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后,才事先告知当事人,该不予处罚决定有效吗?

派出所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后,才事先告知当事人,该不予处罚决定有效吗? 孩子2016年4月在学校体育课上校园欺凌打成骨折,报警后直到今天九个月过去了派出所至今压案不查。反而在2016年9月30日对我们下达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但2016年10月6日才告知我们,并让我们在事先告知书签字。剥夺了我们的陈述申辩权。违反法定程序吗?该不予处罚决定书违法吗?能成立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YPWBR(山西-忻州)
提问时间:2016-12-30 11:07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