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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离婚时单位福利房怎么分配?

离婚时单位福利房怎么分配? 夫妻双方有一套单位福利房,房子为男方单位分配。房产证名字为男方,但分房时享受了女方工龄政策。该房的房产证不发给个人,为单位保管,不能对外买卖,只能在本单位内买卖。(注:房子大约在1996-1999年间建成)现在想请问您:该房子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女方想要房子,但非该单位职工,是否能分得到这套房子?一方得到房子,在给另一方补偿时,是按房子的市价分配呢(但该房不能对外出售)?还是按当时的集资款分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ycw00……(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2-05-24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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