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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5年年初因为生意周转,向一朋友借支了5万元周转,写了一张借条

在2015年年初因为生意周转,向一朋友借支了5万元周转,写了一张借条 在2015年年初因为生意周转,向一朋友借支了5万元周转,写了一张借条,我和他儿子合伙做生意,后来他儿子从我这里拿走了将近3万元,剩余的两万元我退出公司股份,便由股份款中扣除了两万还这次借款!现在他拿着借条到法院把我起诉了,由于我外地出差没能到场,法院的直接判决我输了!这种情况我该如何处理,由于钱被当事人儿子拿走了,我是否可以重新法院起诉他们,让他们归还借条,并向法院提供证据取消这次的判决!请律师帮忙分析如何解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lvin(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6-12-29 18:11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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