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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事故咨询

交通肇事事故咨询 我妻2011年11月15日发生事故,对方全责。现在一审终结。我妻是农村户口。裁决书上是按农村人均纯收入是6990算的。可是我了解到2012年2月份山东省不是发布新的农村人均纯收入是8342吗?从3月1日召开的山东省潍坊市农村工作会议和潍坊市农口部门工作部署会议上了解到,去年潍坊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万元,达10409元。到底是哪个?现在我想上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322329……(山东-潍坊)
提问时间:2012-05-24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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