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在一家发廊上班,已经半年,未签订劳动合同
未签合同第二个月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的,扣工资是不合法的,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首先,劳动者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在劳动者离职之日结清工资。若用人单位无任何正当理由克扣工资,实属违法,劳动者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追讨。
另外,根据你的表述,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没有和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你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后至离职之日起支付双倍工资。
如有需要可以来电咨询,详述案情。
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没有和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你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后至离职之日起支付双倍工资。
那是不合法的。未签订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开始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以及结算工资。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的。
收集在发廊上班的证据,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社保记录、盖有公章的工牌、工作证明等证据,可以申请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和拖欠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