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夫妻存续期间一方产生的债务高额借款,且另一方不知情,并且没有用于家庭生活和经营

夫妻存续期间一方产生的债务高额借款,且另一方不知情,并且没有用于家庭生活和经营 夫妻存续期间一方产生的债务高额借款,且另一方不知情,并且没有用于家庭生活和经营,事发后已离婚,如今被债主告上法院,且双方都不在当地,没收到传票,没有应诉,但法院已公告,单方裁定为夫妻用于经营性质,而实际另一方完全不知情借款事情,法院已裁定另一方要承担债务,这种情况下当事人该如何做:声明借款不知情,并且也没用于经营,且离婚协议说明借款与对方无关,这种情况如何上诉,胜诉可能性大不大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sk201……(北京)
提问时间:2016-12-28 09:44
已有1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