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关绩效工资四疑问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关绩效工资四疑问 1、 一个行政级别为科级的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是否有权内部自行绩效工资制?2、全额财政拨款、全员工资标准专业技术职称化且行政职务津贴之工资占比在10%以上,拟再设行政职务者工资绩效系数在1.1至1.5之间,平均1.3,是否属非法特权,自谋自利?3、一个科级的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工会职代会是否有权裁量其内部工资分配方案?4、拟以调节该单位内绩效工资之名设立“院长基金”,是否合法有据?若设之,是否有必要严格限定其使用范围,如规定其只能用于绩效工资开支,并限定其生成与运用之间的最短时间周期?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59771……(广西)
提问时间:2016-12-27 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