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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我是否应当得到两方的赔偿?

我是否应当得到两方的赔偿? 我是在酒楼上班的,在上班时我给茶妹倒水烫伤,而且也是挺严重的,我休了十四天的假,公司却不把我的假做工伤,说我的假当是请假。公司是否有应当的责任?茶妹是否有应当的责任?因这件事,我现在必须的戒口,我现在上班都是自带饭菜。我是否也可以索偿我的膳食费?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凌冬冬(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2-05-23 19:2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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