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打架事件中出现财务丢失赔偿问题
打架事件中出现财务丢失赔偿问题 事情的经过是这个样子的
时间:2010.05.19,地点:闵行区吴泾镇和平村14组25号。事件经过:由于5月18日晚上8::10开始停水直到5月19日早上9:00左右才来,由于都住在一个房东家,所以大家共用一个水龙头,那么导致两个人在使用自来水的过程中发生纠纷。陈某(打人方)一直用水不停,在接水洗衣服,那么肖某(被打方)等了很久于是也过去接水了,那么陈某就开始骂了,于是双方互骂,不久陈某就拿水泼肖某,再用盆和桶将肖某打晕,肖某在30分钟后经120急救救治过来,那么在打架的过程中,肖某的项链掉了,经验伤报告是肖某头部外伤。
那么我想咨询的是:这个项链虽然没有人看见是陈某拿的,但是是在陈某抓打肖某的过程中没有的,难道陈某不应该赔偿吗?
请大家告诉我,现在当地110也不予处理这个事情,我不知道谁可以帮助我,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efeng(上海)
提问时间:2012-05-23 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