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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新的劳动合同法对省属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不起保护作用吗?

新的劳动合同法对省属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不起保护作用吗? 我在一家省属事业单位上班,前两年因为去培训,单位要求职工签订一个协议,其中有条高额违约金的项目。现在我辞职不干了,单位要求我按合同执行,否则不办理离职手续。我查看劳动合同法有规定:违约金最高额度不超过进修培训费用。单位以他们是事业单位,只执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试行办法执行。请问我提前30日离职,在没有履行赔偿违约金的情况下,单位是否有权扣押我的档案?2008年的劳动合同法就不起作用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uchangqi(四川)
提问时间:2012-05-23 12:4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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