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关于女工维权
关于女工维权 你好,我媳妇是中建七局第一建筑有限公司员工,2011年4月怀孕,2011年7月因工作关系从七台河项目调入公司辽宁分公司国瑞项目工作。因有身孕,项目经理以各种不善言辞进行询问是什么关系去的他项目,在近半个月的工作中多次为难本人(实际是公司调入项目没任务关系),我媳妇因身体原因不适合在施工现场工作,向项目经理请假也不批准请假。我也多次向分公司要求提前请产假,但分司作任务回应。以“以后在说”的方式拒绝。2012年5月产假结束后,公司安排工作时,分公司以各种理由不承担五险一金,要求个人承担,并不给开工作关系。导致现在不能正常上班。请问此事能否提出法律诉讼?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anlui……(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2-05-23 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