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离婚,可是却很难解决问题,怎么办?
您好 一般 没有第三十二条 规定的情形 法院是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 我的补充: 2012-05-23 09:20
没有这种情形也不用担心 只要想离婚 肯定是离的了的
我的补充: 2012-05-23 09:21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当时当场领取离婚证;
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
你好,可以协议离婚,双方商议关于财产和债务的分割以及孩子的抚养权,协商一致的可以前一个离婚协议书,然后去民政局领取离婚证;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
可以协议离婚,双方商议关于财产和债务的分割以及孩子的抚养权,协商一致签一个离婚协议书,去民政局领取离婚证;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 。
你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