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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权益

请问这是否属于价格欺诈行为

请问这是否属于价格欺诈行为 本人去专卖店买门的时候看到一款门,店家宣称该防盗门(丁级)为该品牌防盗级别最高的,并称该价格(人民币2800元)为统一价。由于觉得这是个大品牌,最高防盗级别的防盗门价格并不贵,于是交纳人民币1400元做为押金,并开具一张没有产品型号和品牌的收据。回家后细想对店家所述产生怀疑,于是打电话到厂家询问,得知丁级为该厂防盗门四种级别中最低的。再次去店家准备提出退还押金,准备好录音器材以后找到店家,遭拒绝,称要买甲级门需人民币伍仟多元。同时在查看销售账本的时候店家突然反悔,迅速将账本收起说这是商业机密。于是找到本地消委会介入调解,对方态度强硬称押金可以退,要上告随我便,门已送达,需支付运费人民币700元。

请问对方是否属于价格欺诈?是否侵犯了本人的消费权益?协商和调解无效的时候本人是否可以起诉到法院?具体应该做些什么?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zhouji……(广东-韶关)
提问时间:2012-05-23 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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