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学生在校发生意外,老师和校长负的责任一样吗?
学生在校发生意外,老师和校长负的责任一样吗? 我是一名补习中心的老师,三个月前我的一名学生(9岁),在放学后等待其家长前来接送的时候和同学玩耍,不小心摔破了半门牙(已经换牙了,没得再生了)。事后,我和校长都积极配合家长,带学生去看牙医。医生说要用半年的时间来确认牙根是否没事,之后要等到该学生18岁了才可以镶牙或套牙。昨天学生家长就要求我们学校一次性赔偿她10000块,用作学生的医疗费(近半年的牙根诊查费+9年后2只牙齿的镶牙费)。我的工资才一千来块,校长就要求我和他每人负一半责任。请问整件事里,要负责人的有谁呢?我?校长? 家长?
补充:1、家长没按时来接小孩,她交代其他家长前来接送的。5点放学,5点10分另一位家长才来接该小孩。2、补习社楼梯附近堆放了不少自行车,导致学生在玩耍过程中摔破牙齿。3、在学生等待家长的地方已经有老师在场看管小孩,但意外还是没来得及避免。4、现在家长每月带孩子去医院进行牙根治疗,每次的费用大概20元,总的赔偿金额需要10000那么多吗?
此事还在调解中,如果我校不肯接受10000块的赔偿费,家长要求法庭见。请问这件事法律会受理吗?诉讼费大概要多少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yoyoye(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0-03-19 1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