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引诱他人犯罪是否构成立功
引诱他人犯罪是否构成立功 王某为负案在逃人员,陈某是王某的表弟。某日,王某问陈某哪里可以买到象牙,陈某说他有个开工艺品店的张某有办法弄到,于是于当日晚上陈某带着王某到张某的工艺品店中找张某询问是否可以弄到象牙,张某说可以,并立即打电话给李某,叫李某带了件象牙到其店中给王某和陈某看,但当天王某借口钱没带够,明天天再过来拿。次日,张某便到派出所投案,交代了自己负案的事实,并举报了张某、李某出售象牙的情况。当天上午,公安机关便在张某的店中查获了李某放在张某那出售的象牙。后经调查,张某说其实第一次出售象牙,但未出售便被查获,其出售象牙已与李某及购买方约定好价格,其只赚取差价,而陈某在中间赚取介绍费。王某则说,其本身并不想买象牙,只是通过这种方式举报卖象牙的人,争取立功。
问题:1、若陈某是为帮助王某立功,假答应收取介绍费,但事实上并未收取,陈某的行为如何定性?
2、若陈某只是因王某未向张某购买象牙而没收取到介绍费,陈某的行为如何定性?
3、若张某、李某确系第一次出售象牙,其行为如何定性,王某又是否构成立功?
4、若张某、李某之前便有出售象牙,其行为如何定性,王某又是否构成立功?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iaoli……(福建-厦门)
提问时间:2012-05-22 1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