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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可以马上离职吗

这种情况可以马上离职吗 律师,您好!我于2012年3月1日向公司提出离职,3月24日将离职交接清单交公司。后因考虑职务特殊,公司又提出让我带薪休假两个月(4.1~5.31),我同意了。但公司并没有按承诺支付我工资,同时,公司于2012年5月8日免去我部分职务。我于5月16日提出回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公司拒绝,并要求我在修完假后即6.1回公司再提出辞职,30天后方给办理离职手续。   公司的要求合理吗,我有什么权益可以主张,是否可以马上离职?盼复,万分感激。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KO3068()
提问时间:2012-05-22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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