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医疗保险退休补缴最低缴费年限
医疗保险退休补缴最低缴费年限 我1980年6月上班,2015年4月退休,办理退休转移手续时,要求补缴最低缴费年限,按国务院、河北省、承德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医保是社会保险的一部分,规定职工补缴2%,用人单位补缴6.5%,可是单位应缴部分不予缴纳,让个人缴纳,我们向仲裁申请,仲裁说我们已退休不归他们官,我们向一审法院申请要求单位为其补缴单位应缴部分,一审法院不予支持,我们又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中级人民法院仍然不支持,我们怎么办?难道我们申诉无门吗?请您给我们指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27484……(河北-承德)
提问时间:2016-12-23 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