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盗窃及非法侵占
盗窃及非法侵占 我父亲居住于昌吉市我名下房产内,于一年前找了一位阿姨,一直没有领取结婚证。我本人户口、住址及工作均在乌鲁木齐。在此一年期间,我经常回家探望父亲,并给阿姨买衣服及首饰等。父亲于今年2月16日因病去世。去世后,因念及阿姨为人一直不错,所以我让她在父亲百天之内可以居住在我名下房产内,并支付了她生活费。而在5月1日的时候,阿姨突然借口把钥匙忘在房中,换了门锁。并在5月7日才告知我。因之前协商口头说明要她在百天之内搬走,她个人也同意。后说想要一些生活必需品,我说那你搬走的时候给我说,我看能给你的都尽可能给你。结果没想到在5月11日下午的时候昌吉物业给我电话说有人从我家往外搬东西,问我知道不知道,我完全不知情。当时社区民警也去了。因为我本身身体不好,有病在身,加上当时下午高峰期,所以是我老公回去处理事情。去后发现阿姨已经将很多电器及家具搬上了车,我老公拿回了沙发,但其他大件没能及时阻止。而因为阿姨之前换锁,我老公没有房门钥匙,因此具体房中缺失什么我老公本人也不清楚。就这样,阿姨拿走了我家的财物。当时我的意思是什么也不能叫她拿走,却因我没有到现场未能干涉成功。待我次日回家才发现,她几乎将我家搬空,还有我父亲私人财物老式相机等一并拿走,因为很多东西比较小,所以头天我老公没有发现也未能阻止。因念及相识,我在事后想与阿姨协商解决,要回本属于我的财物,可至今协商未果,未见她送回任何物品。我咨询了当地派出所,一说是可以报案,按盗窃罪论处,二说最好到法院按非法侵占起诉,因为派出所也执行不了,即使接收报案也可能处理没有结果。可是5月11日距今已经过了10天,另外因我本人工作较忙,只能本周六周日回昌吉,即26、27日,目前我物业及邻居都可为我作证。并且我想要回的物品也是想对父母有个纪念。我想问:一,我的这个情况现在想要要回我的物品,该怎么办?二,目前这种情况再时间上有没有什么变故?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uanyu……(新疆-昌吉)
提问时间:2012-05-21 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