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我朋友在公司工作3年,她讓合作公司的貨款的退到她的私人賬戶,再扣出部分作為自己的佣金

我朋友在公司工作3年,她讓合作公司的貨款的退到她的私人賬戶,再扣出部分作為自己的佣金 我朋友在公司工作3年,她讓合作公司的貨款的退到她的私人賬戶,再扣出部分作為自己的佣金,其他款再通過她另外朋友的賬戶退回公司,這樣收到的佣金累計下來5萬左右,但是合作公司打去她私賬是15萬左右,其中10萬是用朋友賬戶返回公司,公司也已經做賬了。這樣是否構成職務侵占,可否立案?如果立案了,職務侵占的金額是認定為5萬還是15萬?如果私了,她退還錢給公司,要簽什麼協議,保證公司以後不能再追究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6-12-22 10:0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