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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一家外资独资企业,去年6月底卖了台水泥砖机设备

我公司是一家外资独资企业,去年6月底卖了台水泥砖机设备 我是一家外资独资企业,去年6月30日卖了台砖机设备,合人民币56万元。原来签的协议是设备出厂前必须付够54万元,但是当时设备没有及时做出来晚了几天出厂,对方也就陆续的给点款,但是到现还有65000元没给,反倒他们说机子毛病多,想起诉我们。我们该怎办,请帮帮忙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iangs……(河北-保定)
提问时间:2012-05-20 23:54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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