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农民户口转为居民户口的补偿问题
你可到政府部门投诉他们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举家进城落户农村居民自愿退出的宅基地,经当地国土资源部门核准,签订退出合同并办理公证明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根据陕政办发〔2010〕36号文件公布的征地统一年产值平均标准和推进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的鼓励政策,综合考虑退出宅基地和地上建筑物、构附着物等情况,确定对退出的宅基地(含地上构附着物等)每亩补助价格西安为22—25万元,关中其他地区为14—16万元,陕南为10—12万元,陕北为16—18万元。退出的宅基地原则上转为耕地,经批准也可以调剂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村居民。转为耕地后的宅基地建设用地指标可由市、县政府统一使用,也可以在省内进行有偿流转。
2,至于房产证的问题,建议及时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依法维权。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面询当地律师为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