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与装修公司签订武汉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但是合同内规定附件

与装修公司签订武汉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但是合同内规定附件 与装修公司签订武汉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但是合同内规定附件,如工程报价单,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等所有附带文件装饰公司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都没提供。感觉被欺骗,目前已向装修公司预付工程总价款20%工程块。目前只是签订了合同,并未进行任何设计及工程施工。因合同内容不完善,想解约,但合同中有约定违约方须缴纳违约金为工程总价之20%。预付款项能否追回,特此咨询,望解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6-12-20 21:58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