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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提前3天交辞职报告,要工作交接完才能走吗?

试用期内提前3天交辞职报告,要工作交接完才能走吗? 我试用期还没过,5月7号交了辞职报告,5月10号找老板交谈,交谈中有说过我可以不要工资(但我没有说不要4月的工资不要),但是她当时也说不是工资的问题,说没人交接。5月11号有人过来跟我交接了,我教了她2天,也写了工作交接给她。我5月12号下午下班就走了。现在发工资的日期已经过了,没发我工资,我打电话给老板,她说我没交接好,不发给我工资。请问老板这样做合法吗?我能要回我4月份的工资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雨人@(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2-05-20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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