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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孩子今年十六岁,只因上学和前位男生发生口角,回家和最好的同学说一下

您好,孩子今年十六岁,只因上学和前位男生发生口角,回家和最好的同学说一下 您好,孩子今年十六岁,只因上学和前位男生发生口角,回家和最好的同学说一下,说他老欺负我,最好的同学说我找他谈谈,没想到第二天下午,最好的同学,叫的他同学四五个,找前位男生谈,谁知前位男生兜里拿的水果刀,把最好的同学脖子伤了,缝了28针,请问您说我们承担双方责任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西-大同)
提问时间:2016-12-20 18:5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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