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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还能要回房子或房款、维修费用吗?

还能要回房子或房款、维修费用吗? 09年5月份我与朋友合作,我将资金转入我朋友单位的账户上,半个月后、通过他单位一方(转账汇入)向银行购买一无产权证的抵贷房屋,所有的协议均是他单位的名义,与村有偿租用土地的协议、与银行购买协议(无我单位或我的名下)。
    现有对方收款收条、土地租金收条、一份对方未签字盖章的协议、修缮旧房由他的亲戚全包的、费用由我结账的单据、若去法院他亲戚是不会到庭作证的。
    年前我还留字条:‘“望年后将合同做了”、电话录音对我也不利“若不及时签订协议涨价等处理”。
   事已过了三年了、现我打电放他不接,至今未面谈(回避我至少两年多了)
   
1、若对方涨房价、土地使用费、这对方未盖章签字的协议有用吗?
    2、若对方不交房(现未经我的同意出租给他人),我已投入修缮房屋的实际费用、转入他账户上的无证房款、已过去三年了,以“不当得利”的理由时限是否过期、还能要回吗?
3、若对方将我已付房款、维修的房屋及土地整体转让给他人,我是否有权阻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江东先生(江苏-南通)
提问时间:2012-05-19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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