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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民政局公证协议房产归儿子所有,2年后过户给儿子。若母亲还悔,协议还有效?可以强制执行?vip

民政局公证协议房产归儿子所有,2年后过户给儿子。若母亲还悔,协议还有效?可以强制执行? 购房合同为母亲的名字,其办完不动产证后,与儿子在民政局公证处约定:本房产所有权归儿子所有,并在3年内过户到儿子名下。儿子在其房子过户至其名下之日起每月给母亲1000元为期4年。由于原先父母的离婚协议就约定本房产所有权归儿子所有,这份民政局的公证为第二份协议。
1、在民政局公证完以上协议后,若母亲还悔民政局的协议还有效吗,可以不上法庭强制执行吗?
2、若上法庭会被判成赠与吗?若这样协议还会生效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boases(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16-12-19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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