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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份肇事司机开车将受害人撞成重伤,后医治无效死亡
2014年9月份肇事司机开车将受害人撞成重伤,后医治无效死亡 2014年9月份肇事司机开车将受害人撞成重伤,后医治无效死亡,10月份被害人家属将肇事司机起诉至禹州市人民法院,禹州市公安局到山西垣曲县将肇事司机带回拘留,2015年3月份二审判决时,改判肇事司机承担15万元的赔偿责任,但肇事司机至今两年未支付相应的理赔款。
受害人家属与2015年4月份提起对肇事司机的强制执行,禹州市法院将执行文书传至垣曲县法院,但至今无相关的执行消息。
请问律师:1.受害人家属能否对肇事司机在垣曲县提起民事诉讼?
2.受害人家属能否采取自诉的手段,追究肇事司机的刑事责任?
3.法院执行局迟迟不执行,后续有什么有效的手段督促其异地执行?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非你莫属(河南-许昌)
提问时间:2016-12-19 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