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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人权被侵害,无处伸冤

人权被侵害,无处伸冤 你好,我是一名普通居民,35岁女性,在我家隔壁一位65岁左右男性带一姘妇在此租房开设麻将馆。因去参与打牌者都是周围邻居,不想得罪他们,我先是没选择报警,我多次警告其影响我一家正常生活。他们打牌每天至深夜12.30左右,可他和姘妇及其周围邻居履不听劝阻,于是我就选择报警,他(65岁男性)在得知我报警后,当众谩骂扭打我,我又再次报警,可派出所警察告诉我,对其没办法处理,说赌资小,年龄大,没有对其制裁办法,他已对我造成殴打身体伤害,难道法律真的不能维护我的权益,他既是开设赌场又是蓄意伤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秋夜桂花(河南-商丘)
提问时间:2012-05-19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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