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我想起诉离婚
我想起诉离婚 我与我丈夫是在2010年5月结婚,当时他给我五万元彩礼钱,结婚的楼房及所需都是由我娘家准备的,10年末我丈夫给过我3000元钱,其后家庭各项开销均由我支付,他以还在其他地方所购楼房房贷为由(房屋原由其父母居住,其父去年去世现有其母居住,此房系婚前所购,但现在没有产权证,房贷一直我丈夫还),不给我生活费,由于我们没有感情,现在我想提出离婚(我们无子女及共同存款),我丈夫要我归还五万元彩礼钱,我现在想起诉至法院,我可以主张什么权利?
1、彩礼钱我是否不用归还?(我丈夫有固定收入每年大约一万四左右,具体不太清楚,他从来不说)
2、我是否有权要回我们婚姻存续两年期间他所还贷款的一半(每月他还大概七百多块钱)
3、我要收集什么证据?(我没见过购房合同、他的工资收入情况具体的我也不清楚、他还贷款的情况我只见过有还款的存折,但这个都在他手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紫玉冰心(黑龙江)
提问时间:2012-05-19 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