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医疗纠纷

关于医疗损害的事实认定

关于医疗损害的事实认定 去年我父亲因脑出血送到南京一家三甲医院急诊科,医生不抢救至病人死亡,当我向急诊科主任指出医生不抢救的事实后,我要求复印特护记录遭到强烈阻挠,通过110警察才得到复印,发现特护记录中病人死亡前的最后两页被重新抄写过,医院也承认了重抄事实,法官让医院做了护士污损记录重抄的解释,我的疑问是污迹掩盖了原始记录依据什么重抄,如果没有掩盖记录又为何要重抄?依据这很明显的事实证据,法官依然坚持要我患方家属配合医院去做医疗损害鉴定,对医学会能否做出凭良心的公正鉴定我是有顾虑的,不去做鉴定,法官说我要承担责任,请问一个不全面的证据还能做鉴定吗?盼回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卵击石(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2-05-18 22:18
已有9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