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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提前给付重大疾病险一年内出现重大疾病保险公司不赔付合理吗?

保险提前给付重大疾病险一年内出现重大疾病保险公司不赔付合理吗? 2011年3月1日(保险生效时间)我购买了**两全保险和**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险,2011年8月我患了重大疾病,保险公司也认可是重大疾病,可我详细查看条款没有在一年以内患了重大疾病怎样处理的规定,我到保险公司去找,他们也说没有这方面规定,现在正在请示上一级保险公司。我认为保险条款既然规定《保险生效一年后患了重大疾病可给付基本保金额的300%重大疾病保险金》,而不规定一年内患了重大疾病怎样支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也就是一年内患了重大疾病应以基本保金额为起点,根据病情来决定支付比例,但不能达到300%。我这样理解对不对? 现在保险公司给予答复: 让走诉讼程序,请问这样我将保险公司起诉能胜诉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al3577()
提问时间:2012-05-18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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