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交通事故

一起因道路不平整造成的一人死亡交通事故

一起因道路不平整造成的一人死亡交通事故 2012年5月7日,黄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载老婆孩子,行经杨春湖路段,遇一不平整处,摔倒致其颅骨严重受伤,送医无效于当晚死亡。杨春湖路段为武汉站配套路段,刚刚完工不久,我个人认为杨春湖路段的路面存在工程质量问题是导致这场事故的主要原因,黄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载人负有次要责任。2012年5月18日今天的楚天都市报已经报道这一事故!我想咨询:1.我能否向这一路段所有者发起诉讼!2.起诉对象是谁,有哪些对象(如该路段的所有人,工程承包方)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狂澜(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2-05-18 13:43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