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7年在大连注册一家广告公司,但由于经营不善,亏损严重。后来于08年5月有一个日本人正好要买,我就把70%股份以12万卖给他了,这之后公司的一切运营费用也由日本人出,以半年为限,到09年1月分公司还是没有利润,他就要余下的30%股份,我也答应了免费给他了,这样他就拥有了公司的100%股份,自然公司也是由他出钱经营。因为日本人不能有广告公司,所以公司的法人一直没有变更,还是我的名字,但是我们有双方签字的转让合同,是由律师起草的,因为日本人不能有广告公司,所以签字也是由中国人代签的,这个人就是他在中国认的干女儿,。可是在09年4月分日本人把我们都开除了,但还有近十万的印刷费用没有结,我又不放心把印章留给他,这样我就把这些手续拿走了,后来他又允许我们经营,而且又给我们拿经营费用。但现在公司前前后后加起来共欠了近20万,可是日本人说公司不要了,他也不还钱。杨律师,你说这样的转让合同生效吗?不生效的话,我该怎么办?我能起诉他吗?现在我手里有以前往来日本人帐目(电子版的),和公司的部分员工也可以证明这个公司之前的老板就是日本人。
在股份转让中,办理的手续需要多久的时间?受让方需要支付什么样费用?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费用?在受让方拥有合法的股权时,应该承担什么费用或者是义务,如不承担会怎么样?受让方对自己持有的股权的支配权利如何?
入股朋友一家小公司,因公司业绩差,很快我就不想做了,协商退股。签了股份转让协议,并要求在指定时间半年归还我剩余的投资费用。 说明:因为朋友关系,入股时仅是签了一张协议书,没有任何法律程序,不算正规意义上的入股吧 现在一年都快过了,仅还一小部分。 每交打电话过去索要,都不接电话,也找不着人。最近他的
就是我们公司即将上市,让员工买自己公司的股票,我想问一下我们要注意些什么问题,还有就是想这种股票,几年内可以在市场上交易,买卖,或是转让?谢谢
你好,原公司有两个股东,当时本人为公司经理,后其中一股东退股,公司股份重组,我便在老板的说服下占了10%的股份,现在公司共有六个股东,其中两个均占30%,其他四个10%,本人仍兼技术部经理一职。公司情况一直都不好,没有什么起色,原老板也一直以大股东的身份压着我,我们经常因意见不合起冲突,其他股东很少来公司,
假设我们矿集团公司(股份制)里每个职工手中都有一部分股份,但是有一个职工暂时缺钱,想把手里的这部分股份转让出去。公司里的规定是职工不能转让股份。那,想买这部分股份的另一个人(比如我家),需要让持股者写出什么法律证明才能有效???
请问我有个朋友在东莞有一家7月份刚注册成立的广告公司,他拥有公司95%的股份,然后先打算无偿转让其20%的股份给到本人,需要哪些具体的流程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