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乡政府领导有权无视村民剥夺其使用四十年的自留地吗?
您好,我们县里的茶叶公司想以每亩100元的价格租用村民土地50年,由于部分村民的土地种满了果树,不愿意出租,村领导说必须得同意,只要有大部分村民同意就得少数服从多数,价格再低也得同意出租,请问村民有权拒绝出租自家的自留地和自留荒坡吗?十分感谢您的帮助!!
您好,我们县茶叶公司想以每亩100元的价格租用村民的土地,由于我家的土地种满了果树,不愿意出租自家的自留地和自留荒坡,村领导说:“必须得同意,只要有大部分村民同意,不管价格再低你也得同意!”请问我家可以拒绝出租自家的自留地和自留荒坡吗?如果大部分村民都同意了,是不是我家就必须得低价出租自家的土地?十分
我家地少,人口众多,粮食缺乏,因此父母自己开发了荒地以此来增加粮食收入。时间已经过去了三十年,如今村长说要收回为集体所有,特此咨询,村长此行为是否符合法律。希望诸位热心律师能够帮助解惑,感激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