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1日,我与怀化市鹤城人武部签定了为期10年的招待所租赁合同,举债百万将其装修更名为长城宾馆,次年4月,因鹤城区已正式下文责令该部搬迁被告知合同即将终止而停业,该部承诺我的投入和损失将足额补偿,期间多次让我顾全大局,我不转不租,为守诚信还卖掉了自己的房子和门面,三年多来靠拆东墙补西墙艰难苦撑,时至今日我已经累计负债158万元,尚不包括人工损失费,我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与征收补偿条例》第三章第17条,《合同法》第107,112,117,119,221,228条又请律师本着合情合理合法的原则提出的正当诉求(279万元)被该区某工作人员斥为天方夜谈,因我实在拖不起,后又同意人武部给出的180万元,结果该区仍然不与理会,分明是商业开发,他们现在却按照“国家重点工程”给出的补偿结果令我血本无归,仅为82万元,我寒心到极点。请热心律师帮助维权!我的联系电话:13548999819
本人父亲的一处自建房,4年前卖给一个农合工,他却一直没有过户,现在因为国家需要,要拆迁,因为没有过户影响到单位购买房屋,在这种情况下,怎么解决因为没有过户引发的一系列问题,法律法规有何规定?
我爸是A公司建筑师,1985年帮B国营企业建员工宿舍楼,楼的一半是分配给该企业的员工,另一半是安置拆迁户!当时A公司同B企业给了现住的房子比我爸(他加入A公司时承诺送房,一直不用交租金什么的。),一路到90年我爸爸退休,房产证上还是B国企的名,户口已迁入,户主是我爸爸。一年后A公司也破产!我爸爸当时多次要A公司把
我二伯的私房最近要动迁,地是二伯插队落户分的,地的性质是集体,由我二伯申请造的,没有土地证.但他本人已经在2009年去世,现在这个房子现在只有我一个户口在里面,我2003年迁入至今.我二伯在90年左右就已经和前妻离婚育有一女,女儿跟随妈妈,并且当时还有一个离婚协议书,房产一半判给女方.然后在2004年和另外一个外地女人结婚,
我在该公司已经10年10个月了,现在公司效益不好要转型,需缩减人员,公司找我谈判,就赔我11个月加1个月的待通知,一共12个月的赔偿,被我拒绝了,非得要我说个数,我要了100000元,他们不同意,现在僵在这里了。备注,1.公司没有给我买住房公积金;2.公司给买的社保没有按比例,考虑到在这里上班当时没有人给公司追究,买
家里承包了一块农用地,有桃树,枣树等1000多课,有房屋400多平,1000多平大棚,蓄水池等,有农家乐执照,这种情况下拆迁如何进行评估呢。现在要拆迁,只字不提生产经营补偿,只是直接写出果树补偿多少元,房屋补偿多少元,有什么法律可以依据?
大家好!我1996年时因为读书把户口转入学校,变成城镇户口,后来2009时又将户口转入读书前的村里面,户口本上是独立户主(地址是和我父亲同一处房产,但是那处房产的户主是我父亲,我自己没有独立的房产),户口本上写的是居民户口,村里以前的自己自留地还在,我自己在城里有一套自己的住房。我儿子2周岁,户口是跟我的,老
十五年前我在某单位租用地皮自己花钱修了20多个平方的门面,一直到现在我也跟行情交房租与单位的。今年政府要拆迁有补偿,像这样的情况我能补偿比例是多少?具体有哪些补偿是我给得到的?麻烦好心的律师给我一个回复?谢谢关照。
因工厂环境污染,导致环境不达标停产,老板把所有员工都裁掉,员工没有签五险,合同2年没有 到期,如何维权?原来我们的月工资2400,现在发950员一个月逼我们自行辞职合理吗?我们又应该拿到手的赔偿金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