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与72年参加工作。一直在经委系统工作。直到1993年,经济体制改革时,各单位都实行厂长责任制,人员重组时漏掉了,没给他安排工作和职务(当时为科级干部)。从那时起,也就没发工资给他了。他多次到单位去找领导(直到现在),但都没得到答复,被逼无奈,只好自谋生路了。现在,我们想知道,他这种情况,应当如何维护
家父是市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墙改办主任兼书记(正县级)于去年12月份病逝 52岁 单位最近说死亡家属抚恤金为10个月工资 但我从其它渠道了解到 这个死亡家属抚恤金应该是20个月啊 专家请给我一个正确的回答好吗 到底是10个月 还是20个月啊 在这里先行谢过!
我本是65年晋东南地区分配到长治县苏店公社主管妇女工作的补贴制干部,因文化革命中,68年按当时的借调干部政策处理回家,没有任何手续。到七几年落实政策时又是按照补贴制干部政策处理,借调干部不在政策范围内。现在我们认为,我既然不是借调干部就不该处理我回家,还应该恢复我的补干。我从75年开始找政府,县委,落办,
工作五年,,大学毕业时找工作,由于工作单位不接收档案,致使档案回到原籍.工作时的合同关系一直是临时工关系(但已工作六年,同一单位).如何或以何方式才能转为国家干部身份呢.这关系到退休金问题.
现在我老家在搞旅游开发,镇政府要征用我家的一片地搞宾馆建设,现在政府提出的赔偿标准是按照江津政府公布的2008年56号文件标准来执行,即每亩地补偿14000元,另加每亩700元的青苗费,我想问这种标准是否合理,如果我不同意,政府是否有权强行征用,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另,因为这次征地涉及的农户多,土地多,所以希望专
我爸爸是 1949年以前参加革命的老干部,前几天住院做了手术,期间单位未曾派人护理,是子女护理,请问在护理期间的护理费标准是多少?
现在老家整个土地要被回收,政府要赔偿,目前存在这么几个问题。 1、我爸去世十年了,生产队分土地时他是户主,他是农村户口。 2、我们于9年前搬到了长春,房子卖了,独立的耕种土地送给我姑了。 3、村子里生产队土地的分配名单中应该还有我爸的记录。 4、我妈的观点是,虽然我爸没有了不过我妈未改嫁,所以她应该作为
您好!我是今年的应届毕业生,我已经签署了就业协议,但是我毕业后不想去签署的那个公司了,想去其他的公司,但还没有确定具体去哪,所以我的档案不知道放哪?是放在长沙人才市场吗?如果放在长沙人才市场,我怎么来保留我的干部身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