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一栋三层楼房(有国有土地证,有店面),店面租给了钟某,合同签了五年,到期时间为2012年1月,现我家于前几天把房子卖给了江某,当时江某口头上同意继续将房子租给钟到期为至,但协议上未写明。现我想请问如果江某未到2012年1月就赶钟某走,我家会不会要承担法律责任?
我姐夫经过中介准备在深圳买一套价值50多万的房子,当时跟中介公司的人说了社保只买了几个月,但是中介人说没关系,诱骗姐夫签下买房合同,但是贷款时银行需要买满13个月社保才可以贷款,现在骑虎难下,定金已经交了,中介人说不买就要赔钱,买又不能贷款。这个损失由谁来承担呢?现在姐夫想借用我们的资料申请贷款,这个会
请问这份合同是否合格,如果甲方不同意乙方转租,是否合法? 门面房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
我是电信的一名委代办人员,主要从事营业员工作,与电信签订的是委代办合同,但我们不是直接和电信签订的,而是和一个外线员签订,然后这个外线员再与电信签订,今年,电信将我所工作的营业厅外包给承包人,然后听说年底电信会和我们解约,想请问一下,电信单方面与我们解约违法吗?如果是违法,依据是什么?我们应该要如何
甲方有一个砖窑,没有合法手续,与乙方签订了一份承包合同,由乙方承包甲方的砖窑,甲方答应由其办理开砖窑的一切合法手续,乙方交由甲方保证金五万元,后乙方便开始运营砖窑,在运营过程中甲方手续一直未办理下来,后砖窑被相关部门勒令停工,双方产生纠纷,请问这个承包合同是否有效,损失责任如何分配?法律依据在哪里?
我老爸有一栋新房子,出租给人做商铺,签订合同时,写明了给承租人试用期,试用期时间缴纳的租金只是正常后的三分一,而试用时间约定为这栋房子对面的政府规划的新建设的超大型综合类市场整体开张后结束试用,结果从上一年开始那个市场本来10月份开张,但由于各种原因一直拖到现在不能开张,现在承租人一直享受试用期的廉价
我老爸有一栋新房子,出租给人做商铺,签订合同时,写明了给承租人试用期,试用期时间缴纳的租金只是正常后的三分一,而试用时间约定为这栋房子对面的政府规划的新建设的超大型综合类市场整体开张后结束试用,结果从上一年开始那个市场本来10月份开张,但由于各种原因一直拖到现在不能开张,现在承租人一直享受试用期的廉价
大学生假期想找工作 跟中介公司签了份协议 但由于该生没把中介费用交齐协议不完整 现在中介公司以法律责任来威胁该学生交足费用 该生不知道该协议受不受法律保护
房子是男方单位时买的,没有大红本。后来男方与女方离婚,女方带一孩子,法院把房子判给了女方。现在男方又再婚,单位正好要拆迁盖高层,男方提出把房子收回,这合法吗?女方能否继续享有房子的居住权和所有权,能否自己花钱买男方单位盖的高层?
房子是我先生的名字,现在女儿1岁,又是外国国籍,我先生是北京人,我是外地人,我先生把房子的名字改成孩子的,可能是算直系亲属赠与吧,他能否把名字改成女儿的吗?(因是外国国籍),如果改成我的名字是否存在我需在北京缴纳5年的税才能有权利获得赠与?赠与涉及到的税都有哪些?比例又是多少?请专家给出详细答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