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以自然人的身份向某贷款公司乙借款30万,约定还款期限20天。找了我的朋友丙、丁做担保。后来甲未能如期还款,乙做了两次延期操作,但未还款和延期的事情都没有告知两名担保人,请问担保合同还有法律效力吗? 另:甲在贷款前,其企业已有其他贷款,已濒临资不抵债的境地,但并未告知丙,请问丙可以申请担保合同无效吗?如可以,该如何取证?
B向信用社贷款15万,C作连带责任担保。贷款期限已到,B无力偿还,如果法院起诉B和C,要冻结两人的账户。贷款银行是农村信用合作社,如果要冻结账户是只能冻结在农村信用社开的账户,还是只要是银联的都可以冻结。 那担保人的妻子没有进行担保,会不会冻结担保人妻子的账户?
我的一个朋友从信用社贷了3万元,我做的他的担保人。 贷款已经于3个月前到期。 但是,我的朋友于半年前因工伤致残,现生活已经无法自理。 所以已经没能力还款。现在信用社要我替我朋友还款,否则说要起诉我。 请问,对于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有没有相关的政策,可以免除还款,因为我朋友不是不还,是确实没能力了
我有一个朋友,在贷款员和贷款人的说服下(三人认识),代签了担保人的名字和按压了手印(担保人不知情),现在由于贷款人不能按期还款,信贷员就找到我的这位朋友,让他支付贷款,理由是字和手印是我的这为朋友签的。请问我的这位朋友应该承担多大责任?他该如何做? 期盼回音!谢谢!
关于合同担保人的问题:商铺出租合同,我是甲方,我出租店铺给乙方,双方签订合同的时候,乙方还找了个担保人,三方都在合同上签名了。问题就在,1、如果甲方和乙方发生法律关系,乙方违反合同后,甲方追究乙方责任要求赔偿时,乙方跑了或者没钱赔偿,是不是担保人可以赔偿承担乙方的全部责任?2、如果乙方违反合同无法赔偿
我弟在银行办理了二手楼贷款。房产证已过户,并已抵押银行,但银行现在通知要求提供担保人。之前提交申请贷款资料都没提过担保人这事,现在忽然要求,请问这样合理吗?假如我作为担保人的话,会负什么法律责任?作为担保人,会不会对我生活其他方面,譬如办理贷款有影响?谢谢各位律师指点。 要求提供担保人作为放款条件。
我朋友要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泰州这边要求有担保人,我想请问一下,当发生意外,我付连带责任以后,我怎样追偿,做担保人的风险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