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本人与人合伙经营一家企业,当时本人以现金方式出资,对方以机器和车辆出资,车辆过户期限都已标明,但是车辆至今都没有过户,而且今天不经意发现车辆行驶证的姓名不是他本人,请问对方是否已存在诈骗性质?另外,当时合同注明要帐目清晰,后期垫资都由对方出资,但现在本人只知道出的帐,进的帐一概不知,公司进帐都是过对方私人帐户,对方还时常找我要钱,我刻如何诉求自己的权利?
本人没有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只委派一人在公司但任助理一职
律师,你好,2006年12月本人与A、B合伙经营一家网吧,A是我的岳父,B与A是要好的朋友,当时没签合伙协议,由于是个体经营,所以工商注册用的是B的名字(也是由于当时办证难,所以通过B的关系拿到网吧经营许可证),当时我与A负责投资,由我管理,我与A先行收回投资后与B共同分烹收益(也就是三份,一人一份),在当地也是大
好朋友准备开餐厅(前期选址包括谈加盟我都并未参与),现在对方提出邀请我一起出资参与,我占投资份额30% 对方因为其工作原因所以不参与餐厅的经营管理,只做幕后老板及法人代表,现他提出希望整间餐厅由我担任管理工作。我想咨询的问题是做为股东我享受的权利以及义务?如果出任餐厅管理工作对方应该为我提供何种待
我爸爸与朋友合伙经营一个店面,投资一人一半,注册时,朋友说法人他当,而且法人必须占大部分股份,于是他建议占百分之九十的股份,我觉得很不公平。我想问,注册时两个股东所占份额能平分吗,就是各占百分之五十,谢谢律师
我和一朋友合伙经营一公司(没有正式营业执照,属于挂钩经营的),就是一个私营挂靠企业,我方占90%投资额,他方占10%投资额,由于当时他方没有出资投资在公司运营方面,由我方代为垫付10%资金,现在因为合同终结问题需要向他追讨合同期股份资金,请问没有正式营业执照没有财务制度,经营一年财务账目混乱,能不能向对方追
律师您好: 我与朋友合伙经营生意,所有的证照都是由我负责办理并署我的名,请问如果以后出现法律纠纷,我会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该怎么划分责任呢?是否可在合伙合同中详细注明条款呢? 谢谢。
本人与2名友人合作经营一间咖啡厅,大家出资一样,但是2名友人本是朋友,而我只是其中一位友人的朋友,与另一位合伙人素不相识,现在想请教一下,在合作协议方面,他们提出以后在决策性问题上,以2对1决案,但是本人觉得这样对我有风险,那么,如何可以在决策上得到公平呢?该怎样列明这个条款?还有就是,协议提到,如果合
3个合伙经营的同时,如有违法违规现象,必须由法人承担风险或者限制法人人生自由的时候,另外两方一般该怎么补偿?
A、B、C三人合伙办了一个企业,三人分别在企业里担任了要职。年初企业开始正常盈利的时候,AB二人(他们分别占股份10%)要求签订分红协议,否则就罢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C(占股份80%)不得已签订了协议,协议中规定AB二人的分红按销售额的百分比提取,但由于当时企业刚开始运转,成本的核算不准确,所以这个百分比非常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