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现有一民间借贷案件急需咨询,恳求帮助。事件是这样,我与原告于2010年3月签订民间借款协议,数额为十万元整,每月付利息一千。协议中有担保人,但是这位担保人是我请人假冒签字的。每月我都按时付清利息。直到借款期满我无力偿还借款,在借款期满时我请求担保人的女儿陪同我一起去出借方家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表示愿意继续借贷。只是以此协议能拖延点时间能偿还。但是因为事出有因,所以暂时无力偿还。所以出借方因此通过诉讼要求追回。我已知道此举已经错上加错,愿意负全部责任,不愿意拖累担保人。现已开庭两次,马上将会再次开庭。现已将担保人的女儿追加为第三被告。我不想再害别人牵累。所以想请求您帮助我,怎样才能让担保方和其女儿完全撇清此案件?
2009年浙江省高院出台了《关于审理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件的指导性意见》第十九条法律效力如何,请问在审判实例中有否运用?谢谢!
本人兄长由于帮A亲戚担保向一朋友借钱4万元,到期后A无力偿还,后经法院判罚为我兄长代为偿还。现我兄长该如何向亲戚A拿回该笔代为偿还的钱。另去年A以与我合伙做生意的理由向我索取人名币2万元,由于是亲戚我就相信与他把钱汇与他帐户上(异地),后得知A因赌钱输光了本人所有钱,我该如何向他拿回该笔钱财。(其实A通过我
您好。 我于2009年8月份通过手写借条,借给朋友10000元人民币,借条上只约定了借款利率,并未约定还款期限,现在已过时2年又3个月,借款人拒不还款,请问我现在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投诉借款人吗?
民间借贷案件中一个人向多个自然人高息诱骗恶意借款达到300多万,其没有任何房产,这种情况能否构成非法
民间借贷案件中一个人向多个自然人高息诱骗恶意借款达到300多万,其没有任何房产,这种情况能否构成非法集资罪。
我与某公司1999年签定工程承包和同,工程于2001年交工后止今拖欠工程款当时施工期间我从朋友处3分钱的利息贷款8万,2007年我将这家公司告上法庭后达成私下和解13万的欠款给5万,大家互不纠缠,以后2009年5月止2009年底共付我4000元,2011年6月付我2000元还欠4万4千元不给了,我又要上法庭告了,因为我还欠别人的钱,这个利
我在做生意时向朋友借了50万 ,当时通过银行转账的,也没写利息,现在已一年多了,他突然要我签字要还包括本金在内70万,我想最近几天把本金还他,利息再缓缓可他不肯,要连本带息一起还,说要打官司,我想问一下 法院会支持他的利息吗?
民间借贷案件中一个人向多个自然人高息借贷 现人已联系不上 该怎么办??
民间借贷案件中一个人向多个自然人高息借贷40多万 现人已联系不上 自然人上法院起诉或报警 派出所要求自然人自己找出借款人才予以受理 请问下借款人这种性质能否构成犯罪 又属于什么样犯罪性质?还有就是借款人的丈夫可以联系上 是否可以连带他一起起诉 偿还债权? 如果无法偿还债权 又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李先生做生意缺少资金,向王先生借款100万元,李先生找到帮他作工的亲戚小李做担保,明确为连带保证,后来李先生失踪了,王先生准备向担保人小李追要借款,小李本就是帮李先生打工的,无偿还能力,只有一套房产,是婚内财产。小李能否为他的妻子和孩子留住这套房产。谢谢! 该套房产还有银行的按揭未付完,户名为小李的,小
我是被告,于94年2月16日写欠条借贷6万5给原告。实际情况6万5当时是生意(不正当生意)上对方给予我的订金,后来生意未做成功要将6万5返还,期间给予原告一车货,偿还原告2万,但未写任何凭据。现今原告上诉法院,提供资料上写明与我是朋友关系,94年借他6万5用于造房,要求我偿还6万5,并承担开庭审理一切费用。这几天打电
我2011年4月从一家借贷公司贷款10000元,商定每月还款814元,每月15日为还款日期,逾期一天加罚100元。我每月定期还款,2011年10月我失业了,就没有按时还款。现在我有收入了,想正常还款,可是根据当时的合同,罚息和违约金加起来已经远远超出了我的还款能力,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