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名同学在校期间打架,甲持利器将乙致死,请问学校、教育局是否负主要责任,若提出赔偿,应赔偿多少
两位学生之间积怨,老师调解后仍在课间打架,及时劝阻,但甲乙在打架过程中还是有甲受伤,学校及时将甲送医院治疗,并报案,受伤时间是2010年9月9日 ,2011年9月13日甲起诉乙和学校,请问学校要承担什么责任?
16.30分以后,教师和学生放学。初二几名学生因事殴打另一名学生,被值班教师发现并劝阻、教育、批评。事后,学生回家后因为报复再次殴打了那名学生。学校得知后,处分了犯错者。家长要求打人者赔偿被拒绝,后告到公安局,双方无法协商解决,被打的学生家长起诉殴打者家长和学校共同赔付九千余元的费用,学校应负赔偿责任吗?
我弟弟今年16岁,在学校军训期间,和同学在玩耍摔跤,造成左锁骨骨折,需要住院手术治疗,请问这种情况下,他的同学和学校分别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和赔偿?
初一两个学生课间在校打逗致一学生腿部意外骨折,我们给受伤孩子医药费花了两万多,现在受伤学生家长和我们要误工费9千元,不给就起诉我们。请问:学校有责任吗,责任曾麽分配。我们应该但多少责任。我们应该再给他这9千吗?有学生证明是受伤学生逗我们家孩子才造成这次意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