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老婆在外有外遇,有多次开房监控记录,但不承认与情人发生过关系,现在我受到岳父的威胁说他们被冤枉要打人,这种情况,我该怎样利用自己的社会法律权利
我与老公结婚至今4个月,因聘礼问题双方家庭出现纠葛。2月上旬我流产在家修养,老公照顾了我一个星期就被父母逼迫与我分居至今2个月,并且男方父母在与我们沟通中一直说要走司法程序。老公愚孝,都听父母安排。现在可能他们担心赔偿问题,房产证上只有我老公旳名字,不肯提出诉讼。我想问一下,假使我提出离婚,法院会不会
由于感情出现问题,想在今年办离婚,但是对方不同意,现在我手头上有10万元,要是过了2年后对方答应同意离婚。请问这10万元还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吗?但是2年后我被我花了差不多了。这样还属于共同财产吗? 离婚时候我是否要拿10万元来分割呢
我今年的一月谈的女朋友丶一夜之间就有了孩子丶后来就莫名其妙的结婚了丶领了结婚证丶今年的3月21号领的结婚证丶现在那个女人需要三金丶大件的三金丶要好几万丶女方什么也不赔过来丶那女人没有金器就不要跟我结婚丶还看我家庭的人很不顺眼丶相当的没有素质丶所以我觉得我也不想要这样的女人丶所以她会起诉离婚丶 我24岁丶
2011年农历七月二十七日,我弟跟弟媳妇因离婚的事吵架,女方不慎从4层楼顶坠亡,公安机关以过失致人死亡逮捕,2月23日尧都法院判处6年半,已向临汾市中院提案,我方不服判决结果,因各方原因我弟方未请律师辩护,所以我方没有任何书面形式的材料,也见不到我弟弟,所以对细节不知情,不知该怎么办,5月15号之前就会判决,因
我与丈夫已离婚 但他说要复合 说我还是他老婆 向我要了几千块 拿钱后他却去找其他女人 还跟我说我们已离婚 没关系了 叫我不要找他 请问我可以告他吗?
你好!纠纷双方人是我姐姐(张)和姐夫(朱),目前一女,2岁。婚后双方买房,产权登记在张名下。共同首付和还贷,目前已基本还清,俩人有存款,在各自所持卡内有不同款额。但是因生活中经常性争吵,朱某曾曾动手多次打过张,其性格暴躁,易冲动。(婚前我与其在一起时,亲眼见其持刀杀我姐,被我阻拦未遂,而后自残等行为
男女双方经媒人介绍结婚 没领证 婚后半年男方提出离婚 原因感情不和 男方在结婚之前过给女方十五万彩礼 用这十五万购买金银首饰 家电用品和结婚所需的一切用品等 去掉婚后的一切花销 总共剩下五万元 剩余的五万元女方还需要反还吗
您好! 现咨询以下问题,望回复,谢谢! 事件:我弟弟和她女朋友在今年农历2月2订婚了,并举行了民间那种约定俗成的订婚仪式,按照民间的习俗,当时我家找了一个主事的人,另外对方家找了一个媒人,我家再找一个媒人,在这三人加上双方的家长及亲戚的见证下他们两个举行了订婚仪式,并且交了54000左右的订婚礼金,约定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