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一建筑公司与一水泥厂订立合同。合同约定,水泥厂应在8月20日向建筑公司交付某型号水泥300吨。合同签订后,建筑公司依约支付了水泥款。但在7月20日,水泥厂通知建筑公司,称其不能交货,并表示愿意退回水泥款。建筑公司未置可否。8月10日,建筑公司发函要求水泥厂按合同约定交货,否则其工程将无法继续。同日,水泥厂回函再次表示其将不能交货,并将水泥款退回。8月20日,建筑公司因无水泥,要求追究水泥厂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停工造成的损失。水泥厂答辩称其事先已告知其将不能履行合同,因此,不应承担违约责任,更不能赔偿停工损失。请问: 1.建筑公司向水泥厂主张的是何种形态的违约责任? 2.水泥厂应否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3.水泥厂应否赔偿建筑公司因停工造成的损失?为什么?
我朋友,之前因为没有工作所以申请了一套经济适用房签了合同但还未付款,现在想放弃这套经济适用房,请问这个是属于违约吗?需要支付违约金吗?谢谢!
我签订了一份宅基地转让协议,但是未签订具体的履行时间,乙方拖了一个多月还未履行相关手续,其中我已多次打电话通知乙方办理手续,但是乙方迟迟不办理,我现在提出解除协议,需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我和房东是9月份签的租房合同,租期一年,先付1万元房租(含500元押金),在11月须付剩余房租7000元。可是我由于生意不好,剩余房租没有交付(10000元房租还不到期),房东一只催促交尾款,说如果不交就起诉我,我想问一下,如果他起诉我,我的后果是什么。(合同上有‘如有违约,租金与押金不退’)。
农村耕地出租合同,出租方提前收回耕地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违约责任?
家乡有一位叔父,09年将0.6亩坡地(之前种植甘蔗的耕地)出租给一家企业用作厂房用地。当时连带青苗费和30年的租金,一共才2800元。现在叔父想要回耕地,不想继续履行合同。当时签订的简约合同没有明确约定违约如何赔偿,该合同也没有经过相关部门鉴证,村委干部作为见证人第三方签字。 如果我叔父希望通过违约来要回耕
与房东签订合同三年,用作电脑销售,装修店面花了3万多,房租一次一年含押金付2万(一月1500元),在经营半年的时候房东告知商铺由于他生意周转卖给别人了,和我协商,说给我把剩余房租退给我,再给多退一个月房租作为补偿,我和他协商其他损失,他说合同没有明确规定,合同多一半都是出租方起草的,但是在合同的变更中有这
只是口头委托,没有书面委托书,代理房主签了售房协议,该合同有效吗?如果买家不买了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在房主的口头委托下,房主拿了房产证、身份证原件给他奶奶,他奶奶代理房主与我签了卖房合同并交了押金,但他奶奶并没有得到房主的书面委托书,这份合同生效吗?现在我不想买了,要付什么责任?可以拿回押金吗?
只是口头委托,没有书面委托书,代理房主签了售房协议,该合同有效吗?如果买家不买了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在房主的口头委托下,房主拿了房产证、身份证原件给他奶奶,他奶奶代理房主与我签了卖房合同并交了押金,但他奶奶并没有得到房主的书面委托书,这份合同生效吗?现在我不想买了,要付什么责任?可以拿回押金吗?
我是一名实习生。和公司签订就业协议。我现在想提出解除协议。是不是要承担违约责任
我是一名实习生。和公司签订就业协议。我现在想提出解除协议。是不是要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