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小区6栋6层楼和3栋16层楼,开发商把其中一高层的地下室1100平方米当做全小区的共同使用自行车车棚,并把1100平方米公摊给全小区的购房者,算成公摊面积加入建筑面积。按户每月收9元的自行车车棚管理费,可是地下室车棚的价格与建筑面积的价格相差3倍,这样合理吗?该不该算公摊面积?
我买的新房是付的全款,当初规划我们那层是4家,等房子盖好后告诉我们那层只有两家,要我们两家把这楼道面积公摊了,所以公摊面积又大了5平方米,我们应该补交这钱么
我买的新房是付的全款,当初规划我们这层是4家平摊楼道面积现在楼房改好后告诉我们这层只有2家,所以让我们两家平摊了楼道面积,比原来的大了5平方米,这钱我们应该补交吗
如题,对门邻居开始装修,将他家大门往外挪了136公分。因我们平时不住那,跟家里老人住一起。到发现时他家已经将门弄好了。找过业主委员会,因业主委员会都是业主自己选举的业主担任的,无人出头。邻居叫嚣着“你去法院告我去”。请问我该如何维权?
我们购房时算的公摊面积包括哪些地方?现在地面的车位面积是否属于业主公有?
我们业主应该如何查询地面车位的面积是否属于我们业主买房时已经公摊了的?现在开发商说是他们的,要出租来赚钱,这是否合理?
小区每月收到的水费与收到业主的水费不符,多余的部分该不该业主公摊?
小区每月的用水吨位与收到业主的用水吨位不一样,物业让多出来的让业主公摊请问合不合理?
我家买房时是买的二手房,原房主占用了约2平米的公共面积,卖给我们后,邻居和物业多次要求我们拆除以前所建的设施,这个问题是应该有我们来承担责任么
商品房购买过程中面积超出合同约定的面积的款项支付和公摊过大问题
我在2011年年初够得一商业楼门面,门面大小为45.91平方米,须金额三十九万多,每平方米价为8869元。当时双方签订房屋认购协议,我方支付了首付50%,卖方于2012年年中交房。可是今年初,卖方要求签房屋买卖合同,要求买方再支付40%时,卖方突然告诉我房屋多建了近5个平方,超出约定面积10%,房屋总面积为50.71平方米。要求我
1》我们的住宅楼属于商住楼,一层是商铺,二到四层住宅户!是白银市公交公司开发建设的,05年购房后,公交公司向我们每户收取了1800元办理房产证的费用,白条收据上写明多退少补,截至2011年房产证办理下来后,公交公司又要向我们收取500元,但收取的理由含糊其辞,为此我们大部分住户都没交钱,公交公司就扣押了我们的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