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9年12月31日公司不和我续签合同的,我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吗?可以得到多少?要什么程序?我是2006年5月1日参保的
我是新毕业的大学生,好不容易找到份工作,公司是实行单休的,比较辛苦,所以我想换份双休的工作。我工作一年,辞职再找工作期间是否可以领取失业保险?
我于2002年2006年在宜昌上班因合同未到期提出辞职所以未领取失业金,2009年又到枝江上班,因单位破产,统一办理失业金,请问我以前的工龄可否累积,该如何办理?
自己提出的辞职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吗? 第二章 失业保险金申领 第四条 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
我在苏州一家公司9月7号协商离职,公司支付我经济补偿金后解除劳动合同。工龄11个月。请问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吗?可以领取多少?什么时候才能领?我要确切答案。谢谢
我从1997年开始到2010年3月份从事保安工作,保安公司未给我上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保安公司告诉我,保安这工作就是没有养老、失业保险。请问我能否有权利要求自己的权利?要求得到未给上社会保险的经济补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