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有一女。08年经各大医院检查出患有子宫肌瘤并严重腺肌症,确定为不能再怀孕,医生介意为配合治疗取下节育器,后经当地计生部门同意取下节育器治疗。至2012年却发现意外怀孕,后到当地医院与计生部门寻求帮助得知患这种病不能终止怀孕。后也没有什么且体态度和意见说明。请问这种情况在政策上能给予考虑或免于处罚吗?谢谢!
您好,我是2月8号在复兴医疗做的子宫肌瘤手术,术前病例本丈夫找不到了,术后找到了。我的子宫肌瘤长在子宫宫角左侧,当时术前检查时,左侧输卵管显示不清楚,医生先做子宫肌瘤,我不懂,就先做了。后来咨询了一些医院说做手术时,子宫肌瘤和输卵管能一起做。术后早上我就腰疼,睡不着觉。想知道我在北京复兴医院做的手术,
子宫肌瘤术后发现左下肢静脉血栓,(术中有输血)装了下肢静脉滤器,后期还要一直坚持服药,请问是子宫肌瘤手术引起的吗?医院要付多大的责任?
因为一时兴起,发生一次关系后,女的怀孕,男的不想要孩子,刚开始经双方协定,男方付了女方1500元做人流检查等一切费用,结果女的后面又想叫男方再付1500元才肯打掉,我想请问这算是敲诈行为吗?男方应该怎么解决.如果女方一定要耍赖生下来,或者到家里来闹,男方要付什么责任.
您好,宁某今年46岁,育有两女,15年前生完二女后服从当地计划生育政策,做节育手术,是药结,但是在病床上就引起意外事故(心脏病),还差点丢了性命。当地计划生育已给过医疗赔偿。但谁曾想在46岁又意外怀孕,一开始没发现,等到医院查看确诊是怀孕的时候已经是4个多月了,因为女方心脏不好,加上年纪大了,医院建议不让
26岁和17岁高中生发生关系,并导致意外怀孕,双方自愿,算违法么?急。。谢谢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前段时间认识了一个高二的女生,17岁过点不到18岁,她追的我,我们恋爱了三个多月,在酒店和家里发生了数次性关系,并导致她意外怀孕,现在她家长知道了,要我赔五万块钱,否则就要告我!因为这件事我一份不错的工作也没了,很郁闷!请问我这种行为算犯罪么?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么?还有我该怎么处理她们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