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县政府及国土资源局为企业征收了我们村的农田,期中有8.6公顷是两个村的河岸、田埂等地村民未得到补偿款,到国土资源局问了,答复是有村干部的人代领过了。问到村干部等人均答复没有。时间久了。现在村民要我出面追讨这笔款项,我该怎么开展工作?我想最好让村里写个委托书给我为上,又该如何写?请各位尊敬的律师指教!
土地征收民间纠纷: 征地范围属于南宁市郊,我们村有一百多户人。政府征收部分土地,村里分为5个小队其中4个小队征收所得金归个人分配。而我们队 有20户人15户要求征地所得金归小队所有,然后分配至个人,5户要求直接归个人所得。 问题1:小队队长有没有权利决定该征地金的分配权? 2:如果队里分配意见不统一有
征地范围属于南宁市郊,我们村有一百多户人。政府征收部分土地,村里分为5个小队其中4个小队征收所得金归个人分配。而我们队有20户人15户要求征地所得金归小队所有,然后分配至个人,5户要求直接归个人所得。 问题1:小队队长有没有权利决定该征地金的分配权? 2:如果队里分配意见不统一有没有少数服从多数的说法?
我女儿结婚后男方已迁入女方落户,在分配土地征收补偿款与拆迁安置时被以属出嫁女不得享有任何权利为由拒绝分配补偿款。起诉时提交了结婚证 户口本 第一胎准生证 参加新农保与合作医疗缴费收据 村委会已完成各项义务的书面证明 男方原藉未享受权利的证明等证据,但一审与二审都被剥回,理由是不属于民事诉讼管辖范围,事实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当时分土地签合同是三十年的,家里每个人都能分土地,过了十五年,县里把土地征收回去,按每亩地给了一定的钱,但是我父亲过世了,我父亲那部分钱就给的不足,大队说过世的人就不能领全部的钱了,请问是这样吗?有什么相关的法律条文呢?谢谢
我们湖南益阳因为修公路,土地要征收,我家的地因为一直没有协商好, 所以一直拖着没有赔款,2011年12月5号工期开始动工了,土地因为没有征收,所以当事人就去阻工,与公务员发生了纠纷,拉扯过程中当事人妻子咬了公务员一口,县政府就把当事人和妻子扣留在县公安局了,两天了还没有放出来,我想知道怎么能让当事人和妻子能够出来,还
建设水厂需征用集体土地,但土地在各生产队上产生了权属纠纷。 权属纠纷没解决,水厂就动工建设。这是允许的吗? 既然土地存在权属纠纷,还可以买卖?政府又权买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