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有一套上个世纪80年代左右的四合院,四四方方的。当时是我爷爷跟他的亲弟弟(我小爷爷)一起修的。修好后说好是从中间分一人一半。后来我小爷爷的户口迁到他女儿那去了(当时我们那很偏僻在农村肯定没想到如今会拆迁)走的时候我小爷爷说他没在家照顾我姥姥就把另一半房子留给我爷爷了。(当时农村还没有房产证) 我爷爷有两个儿子,我爸爸和我大爷,爷爷又把房子从中间平均分给了我爸爸和大爷。房产证也有了。现在要拆迁了,我小爷爷回来说房子是他的,他得要回来。我爷爷奶奶姥姥都去世了死无对证,而且他户口也没在这里能要走我大爷现在住的以前属于他的那一半房子吗? 其实我最担心的是,如果我大爷跟小爷爷联手,说那一半房子从头到尾都是借或者租给我大爷住的,(但是房产证上我大爷的名字)房子任然是他的,他能要走房子吗?如果是的话我爷爷的遗产就只有整个四合院的一半,那我们现在就得把我爸的那一半房子再分一半给我大爷。请问我们家该怎么办,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房子有我小爷爷的份吗?
律师您好,我家在农村,今年房子拆迁。我兄弟姐妹五人,我是大儿子,父母生前均由我赡养,送终,去世前,把两间房子给我兄弟二人,后我出钱买下,邻居均可做证,但当年没有写字据。今年给两人套楼房,他们都要求分割,如果上法院,法院会怎么判呢,他们有权利分吗?麻烦您详细地给说说,
我公公9几年在个人手中买的商品房,没有个人产权证,只有房票,这个房子是属于交房费的那种。现在房子正在进行评估,好象明年要动迁了,请问,象这样的房子动迁和有个人产权的房子补偿是一样的吗?还有,听说要动迁的房子会冻结办理产权证,有这样的规定吗?
六年前八万买的我表姐家的三楼,欠五千元抵押房产证。因为是亲戚,而且是和另两家亲戚一起买的,房子没任何书面凭据。2011年我家搬了新家,把老房出租了,但表姐阻止,说房价上涨,要求再给3万才有自主权,无奈把租金退还。2012年初四,亲戚聚会,表姐因当面辱骂惹恼我家人。我家人把表姐小儿打伤,挂不住轻微伤,事后她报
父母在几年前签定协议,分房(农村)给我们四兄弟,并给每人一张房屋所有权过户证明,但是土地使用证上写的是父亲的名字.现在政府拆迁,政府和我们签的协议,是以两房换一房,但是父母想拥有其中一套的所有权,我们不同意,我们兄弟四个,我一直承担全部赡养义务,拆迁之后我们仍愿意和父母同住,父母想拥有其中一套房子后转到小儿子名下
我是杭州某农村村民,我想请问各位房子的产权是我本人的名字,我现已年满23周岁了,父亲的遗书上写到房子由2兄弟继承,但是我奶奶的户口也在我这,请问这房子我奶奶有没有份?产权都是我本人的名字,我有没有权利全权做主?比方说我要卖房子,需要经过我奶奶的同意吗?
我刚结了婚,但没有领结婚证,房子也是刚买,以未婚的名义买的,已经付了首付,我是想万一以后跟我老公离婚了的话,现在我要怎样办理房产证,意思就是离婚的时候房子的产权尽量多数归我
我与丈夫离婚已有12年,当初离婚协议是他一次性补贴我的住房费用,女儿归我抚养,他每月贴孩子的生活费之至18周岁,当初孩子的户口没有迁出来,因为我在上海没有房子,父母都是知青,女儿的户口没地方去,离婚后我带着女儿借住在我弟弟家里,现在女儿长大,她想要回属于自己的一席之地,请问该如何办?谢谢!
最近有个问题一直困扰我。我们家的旧房子被征服征收了,但是之前的那个房子是很早很早的,好像清朝的时候的房子了,房子除了地基还在其它都倒塌了,之后我哥哥在那上面搭了几间空心砖房子居住用,现在征收的时候业主变成了我哥哥的名字,但是那土地本来应该是兄弟一人一半不是么。而且那土地是很早之前的,什么证明都没有。
农村的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房子,产权纠纷(涉及变更/终老的问题)
我父亲与他哥于1993年10月13日签订了农村购房契约,购买他哥的房子。契约经当时村委会同意并签字盖章,契约签完后,我父亲拿了他哥房子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的名字是他哥哥的老婆。由于我父母都是农村人,文化程度不高,子女年纪尚小,不太懂相关规定,所以一直并办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的更名手续。后
我父亲没有成家时,但他的哥嫂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我爷爷死前口头留给我爸爸的房子给私自卖掉,等父亲知道后,他的哥嫂说:再给他买房子。{老房子他们说是帮忙装修,花一万元}最后以商品房的价格卖出约五万元。问:①此时我父亲现在是否有权能够追回此房,②付父亲是否可以全部要回?还是按一人一半追回? 希望律师能帮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