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这里面所说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都有哪些?支持的法律法规或国家相关规定是什么?
当规定,协议,合同,条款等等与相对应的法律行政法规抵触的时候,怎么办?
有没有那条法律明确的规定,这些规定,协议,合同,条款等等都是无效? 还有,协议跟合同有什么区别。 在法律上对待合同跟协议有什么区别? 谢谢告诉下。 就是 有没有那条法律 明确规定 如果这样的话 与法律相抵触的部分 无效
什么是具体行政行为?什么是抽象行政行为?法律有无规定?请知道者回复,谢谢。诉讼代表人。
什么是具体行政行为?什么是抽象行政行为?法律有无规定?请知道者回复,谢谢。诉讼代表人。 我们是新乡市管道气用户诉行政机关的诉讼代表人,我们起诉的四起行政案件都被法院以行政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属于抽象行政行为而分别驳回起诉。而我们认为我们起诉的四起行政案件都是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以我们向110网的
请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的“另有规定”是指哪些规定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6条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请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的“另有规定”是指哪些规定呢?
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录用的人员是指什么人?有没有什么法律依据或者人事部门明确规定第几条?
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录用的人员是指什么人?有没有什么法律依据或者人事部门明确规定第几条? 夫妻双方是农村户口,第一个孩子是女孩,有一方是县级事业单位的合同工或者说是下文聘任的部门主任,符合计生政策可再生育第二个孩子吗?
法官可不可以在他自己工作在的法院起诉其他人?相关的法律是什么,如何规定的?
法官可不可以在他自己工作在的法院起诉其他人?相关的法律是什么,如何规定的?
我朋友任职于一公司仓管员,于4/8日被公司发现3/26-4/7日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虚开了六张入库单,价值两万元左右。而此时公司并未与供应商结账,并没有给公司造成损失。但公司仍以职务侵犯将其刑拘38天,然后又以被监视居住将其放了。而现如今我朋友已经到新的公司任职了,不能安时出庭,不知会附什么法律责任?谢谢解答!!!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中第四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我想问一下,都哪些情况属于上述所说的视同工作期间? 我公司一员工无工作单位,自已通过人才入保险8年,这个年限能计算至累计工作时间里吗?
如何理解“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
《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如何理解该条中“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这一规定?一般部门法律很少有明文规定,哪项行政处罚可以委托,哪项行政处罚不能委托,那么如何来操作关于行政处罚的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