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个农村的.开了个小店.前几天工商局来查食品.发现2个东西过期了.一个是糕点.糕点还是放在地下的/没上架.给他们发现了.被当场销毁了.今天又来个人说要罚款4000.我不知道这应该不.2件过期的食品总金额没超过100元.也没有对别人的身体造成什么伤害,也就是忘了收.家里忙.糕点也就是农村结婚时候用的,人家买的时候都告诉人
7月21日工商局来检查发现了价值10元食品过期了说要罚款20
7月21日工商局来检查发现了价值10元食品过期了说要罚款2000元到5w元不等合理吗
今天工商局来检查发现十几包预包食品过期了,拿走说要罚款50000元
今天工商局来检查发现十几包预包食品过期了,拿走说要罚款50000元,怎么办?